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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第十届“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学术研讨会观点综述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 11:30    作者:ARRC    点击:[]

2016年11月12日,由山东大学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研究基地、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十届“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举行。开幕式由山东大学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研究基地主任于良春教授主持,山东大学副校长胡金焱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等反垄断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香港岭南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由于良春教授、柳学信教授、张其仔研究员和于左教授主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确保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该制度的确立意味着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要受到竞争政策的约束,这将进一步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本次会议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主题展开了以下讨论。


【作者】于良春;付强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文献来源】发表于《中国工业经济》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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