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一、背景和意义
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印发实施,8月30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正式设立。为贯彻落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山东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制定了该方案。
二、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三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山东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的制度创新,激发和保障创新发展新动能,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在基本原则中,方案具体提出四项原则。一是市场主导,竞争优先。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和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效益和效率最大化。二是统筹兼顾,立足全局。以竞争政策为基础,协调产业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保障各类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三是突出重点,公正监管。依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聚焦与民生和创新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及行业,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四是对标国际,创新突破。加强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交流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标国际标准和国际通行竞争规则,在竞争政策实施理念、机制、方法方面不断创新和提升。
(三)建设目标。方案明确提出两个阶段建设目标,每个阶段都有完成具体时间节点,确保方案建设目标稳步推进。
一是到2022年,建成较为完备的竞争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全面清理和废除山东自贸试验区所在市相关领域中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现执法常态化、宽领域;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竞争文化意识,促进竞争政策在山东自贸试验区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
二是到2030年,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竞争政策制度体系,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更加牢固,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基本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浓厚;山东自贸试验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三、实施内容
在实施内容中,方案共列举十项重要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具体内容,同时方案也明确了承担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逐一落实推进。
第一项工作:明确山东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机构。依托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山东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与省有关部门和济南、青岛、烟台三个片区建立直接联系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协调指导。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二项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落实“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基础上,推行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或机关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再提交特定机构复核,鼓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对拟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鼓励由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求。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三项工作:定期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定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和财政奖补等政策措施,为内资和外资、国有与民营、大公司与中小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由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负责。
第四项工作: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领域,分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加快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要素资源,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由各相关单位按职能负责。
第五项工作:营造公平便利的准入环境。对山东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投资者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实现市场领域“非禁即入”,推动形成更加公平的准入环境。由各相关单位按职能负责。
第六项工作:完善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坚持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地域企业和不同规模企业一视同仁。进一步提升采购透明度,推进开标活动对外公开,逐步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牵头单位是省财政厅,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七项工作: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民生与创新发展领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委托、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反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反应迅速、查处有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在山东自贸试验区建立联系点,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八项工作:建立专家型专业性竞争政策指导机制。成立山东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对重大问题开展咨询、评估,提供专业意见。推进省内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加强竞争政策、反垄断领域的学术研究。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九项工作:大力倡导竞争文化。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竞争政策培训,提高立法部门、政策制定部门、监管执法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向社会广泛宣传竞争政策,培育公平竞争文化,提升公平竞争社会共识。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十项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山东定期举办中、日、韩三国竞争政策论坛,并逐步扩展邀请美国、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实现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国际交流的常态化,提升山东竞争政策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是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机制
在保障机制方面,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和加强评估和监督等三个方面提高方案实施的效果,确保每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合力攻坚。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要加强竞争政策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强化竞争政策在山东自贸试验区先行落地的一系列配套措施,逐步推广和落实。
三是加强评估和监督。要建立评估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竞争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或专项评估,结合发展实际不断调整优化。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